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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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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16    作者:工商管理学院   点击率:

各学院: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5〕8号)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

(立信会计金融学〔2026〕16号)等文件规定,现开展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基本条件

本年度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本次申请实行系统资格拦截,仅通过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提交申请。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资助标准

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国家助学金设置两个资助等次,按月分10个月发放:

一般困难:每生每年3000元;

特别困难:每生每年4000元。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即日起至10月14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线上申报及纸质材料提交。学生登录https://szxg.lixin.edu.cn/(学生工作数智一体化信息平台)在线申请(账号密码与校园网一致),并打印《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1份)。申请表需有照片(系统未自动生成照片的需手动粘贴),由学生本人在申请理由处亲笔签名,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字迹清晰。申请表纸质版提交所在学院。

(二)学院评审推荐(10月23日前)

各学院评审小组结合学生申请情况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开展评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形成初步拟资助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在学生工作数智一体化信息平台中完成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并在纸质申请表上加盖学院公章,于10月23日12:00前将《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汇总表(详见附件,基础信息可由系统导出,申请表和汇总表顺序保持一致)、公示材料报送至学生处。

若有自愿放弃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特殊群体学生,还需提交学生本人签字、学院盖章的书面情况说明,与评审材料同步报送。

(三)学生处复审

学生处对学院报送的初步名单、资助档次及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形成工作报告和建议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与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审议。

(四)学校审议并上报

学校学生资助与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学校将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上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严守诚信申报准则。学生应当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相关证明材料,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须及时向辅导员报告。申请、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全额退回已发放国家助学金;情节严重的,按照学校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

(二)规范学籍变动管理。学生在学制期限内因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者休学手续的,暂停且不补发国家助学金,待复学并通过审查后恢复发放;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统一资金发放渠道。助学金通过财务处学生津补贴平台发放,学生须提前将本人银行卡绑定学校财务津补贴平台。

(四)压实学院主体责任。各学院要做好国家助学金评定及发放政策宣传,摸清学生家庭经济及日常消费情况;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评审全流程,广泛听取意见,保证评审结果客观公正准确。推荐拟获资助学生应当无违纪违规情况,资助档次须与困难生认定系统审核结果保持一致。

(五)落实资助育人要求。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应成为学校“学生发展银行”客户,通过提升学习成绩、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等方式实现个人全面成长进步。申请助学金的学生请添加学生发展银行微信公众号(微信号:学生发展银行),平台将发布评优评奖、勤工助学、资助信息及学生发展银行成长币相关业务通知。

五、学生发展银行介绍

学生发展银行(简称“学发行”)成立于2013年,是我校特色的育人组织,它以“资助促进成长”作为核心理念,以“点识成金,助力成长”为行训,促进学生全方位的成长。学发行将资助育人工作与学科专业特色和金融行业背景相结合,通过模拟商业银行的管理结构与运营模式,将学生获得的资助资金折算成“虚拟成长币”,通过“信贷”方式发放给学生。学生通过提高学习成绩,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方式积累“成长币”偿还“贷款”。通过学生发展银行项目的运营,推动学生帮困资助与思想教育、素质提升、专业学习及社会服务的有机结合。另一方面,学生发展银行为学生营造一种全真的行业环境,作为学生职业素养和技能教育的一种新的实施手段,把自我服务与学生职场实习相结合,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职业素养能力的提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33935419

报送地址:上川路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18室

附件: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学生处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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