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奋发努力、励志成才,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和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中华慈善公益助学项目(原“爱我中华”慈善教育专项基金),用于资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捐助方的要求,现将具体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资助对象
经学校认定的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推荐名额
全校40人,各学院可推荐名额如下:
学院 |
名额(人) |
学院 |
名额(人) |
会计学院 |
8 |
金融学院 |
5 |
工商管理学院 |
2 |
国际经贸学院 |
4 |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
5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3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
5 |
外国语学院 |
1 |
保险学院 |
2 |
法学院 |
2 |
金融科技学院 |
2 |
人文艺术学院 |
1 |
备注:资助名额按照2026-2027学年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分配。
资助金额
每人3500元,一次性发放。
申请对象及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良好;
3.品行端正,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无违纪违规行为;
5.家庭经济条件困难,且已通过学校困难认定;
6.除助学贷款外,无拖欠学杂费情况;
7.去年获得过该资助项目的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继续申报;
8.本人承诺助学金将主要用于学习和必要的日常生活支出。
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即日起学生本人对照有关条件,填写《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慈善教育基金助学申请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填写至申请人签名部分),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上一学年成绩单或高考成绩单(复印件)。
2.学院推荐。学院综合申请条件和推荐名额,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提交学生处。“学校推荐意见”由学院完成填写,推荐人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后续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申请用印加盖学校公章。
3.学校审核。学校资助与评优评奖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审核。
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于10月23日前将《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慈善教育基金助学申请表》(学生签字)、推荐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或高考成绩单(复印件,学院盖章)和《2026年中华慈善公益项目助学汇总表》(附件2,学院盖章)纸质版提交至上川路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18;《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tudent218@163.com。电子邮件主题为“**学院-中华慈善公益助学项目材料”,文件名为“**学院-中华慈善公益项目助学汇总表”。
其他说明
1.逾期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2.如在资助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校将具体情况向捐助方及时反馈,并由捐助方决定是否取消对该学生的受助资格;如捐助方通过其他途径了解到受助学生不符合受助条件,有权取消该学生的受助资格。
联系人:学生处资助中心 张老师
联系电话:33935419 邮箱:student218@163.com
地址:上川路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18室
附件:1.《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慈善教育基金助学申请表》
2.《2026年中华慈善公益项目助学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